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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药品经营实现“多证合一”
2021-01-21

本报讯 记者袁小峰报道 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牡丹江市发放首张药品“多证合一”许可证,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三个证合并发放一个《药品经营许可证(合)》,极大提高了办证效率。

据介绍,按照以前的做法,新开办的零售药店想同时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二类、三类),需办理上文提及的三个证,并需多个业务人员到现场检查,办证法定时间需要2天,递交材料46项。而这张新型“多证合一”药品经营许可证从申请到颁证最多1天,递交材料最多19份,只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减少了办证流程,缩短了办证时间。

据了解,“多证合一”是药店在药品(包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过程中,在不调整行政审批权限、不降低许可审查标准、不影响事中事后监管的前提下,将《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三个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合并发放一个《药品经营许可证(合)》。“多证合一”实施后,采取“一次申报、一窗受理、一次检查、一证许可”方式,将同一个市场主体涉及的多个药品许可证照全部集合至一个证照,既可减少企业多次申办,又可大大减少申请材料、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限,使审批效率大幅提高,为企业减负降成本。

 

转载自:中国改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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