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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实施“多证合一”登记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8-31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处室、直属机构,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全市实施“多证合一”登记改革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责任分工、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31日

 

全市实施“多证合一”登记改革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自2017年9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即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以下统称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为确保“多证合一”登记改革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153 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41号文件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61号)要求,按照“简化准入、动态管理、信息互认、放管并重”的原则,全面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助推新旧动能转换。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改革任务,细化工作流程。省政府将对全省“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实行动态管理。第一批将涉及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三十一证合一”。对暂未纳入第一批改革范围的涉企证照事项,将结合“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成熟一批、整合一批,逐步把更多符合整合条件的涉企证照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

本次改革适用于全市各类企业(包括公司制和非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为企业)。已按照“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将相关信息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登记窗口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企业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在申请表上勾选企业需办理的涉企证照事项。登记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录入企业登记信息,经审查合格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升级业务系统,保障信息交换畅通。登记系统是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技术支撑。市局广告监测中心要加强与省工商局信息中心的联系,抽调专人做好全市登记系统的改造升级、数据交换工作,确保系统的有效衔接,数据交换及时、准确。各县区信息中心要对新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市局广告监测中心,由市局广告监测中心统一上报省局解决。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是加快“放管服”、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有效措施,各单位要制定好宣传计划,及时发布公告,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通过在各级登记大厅设立宣传台、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宣传、解读“多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内容、流程等,有效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区域内、行业内互认和应用,使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四)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围绕“多证合一”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文书规范、登记标准、信息传输等内容,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为新制度的顺利实施做好思想准备、知识准备和工作准备。企业注册局负责制定培训计划,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广告监测中心配合组织实施,对全系统从事登记、监管的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全方位培训。

(五)建立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情况。为及时掌握全市“多证合一”工作情况,各县区局从2017年9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需要在每周五下午2点前向市局综合监管处报送本周“多证合一”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改为月报,每月26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公休日顺延)。市局广告监测中心做好相关工作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把握关键环节和工作重点,加强与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积极向辖区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取得成效。市局各相关处室要强化责任意识、协作意识,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关键环节,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窗口建设。各县区局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为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提供必要的人员、场所、设施和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切实调齐配强窗口登记注册人员,优化登记窗口设置及工作流程,细化服务措施及方法,确保窗口登记注册效率和服务质量,把改革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导,有针对性地对改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落实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各县区局要定期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进展情况,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总上报。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延误改革进程的要严肃问责。


转载自: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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