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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管局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5名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3-08-09

2022年5月,陈某贤在其经营的白银区公园路爱悦康计生用品店内,从游售人员处购买无产品合格手续的黄金玛卡、金牌玛卡等多种保健品并销售牟利。2022年8月11日,白银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白银公安分局,在日常检查中依法从爱悦康计生用品店内扣押保健品黄金玛卡2盒、金牌玛卡2盒、一郎双飞2盒、虫草王2盒、草本伟哥3盒、双效伟哥1盒、增大延时丸2盒、玛咖1瓶。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鉴定,查扣的保健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陈某贤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023年2月20日,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判处陈某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白银区人民法院通过与白银区市场监管局建立的行刑衔接机制,将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陈某贤、陈某利、王某某、纪某某、袁某某等5名自然人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白银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于2023年7月7日将上述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西地那非是一种处方药,已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在没有医生指导的情况下,食用加入西地那非的食品可能引起头痛、潮红、视觉异常等不良反应,会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添加“西地那非”的食品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依法应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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