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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在11个业态实行“一业一证”改革
2020-12-25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企业准营制度成本,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出台《市场监管领域11个业态(领域)“一业一证”改革指导意见》。

据介绍,11个业态(领域),是指饭店、小餐饮、便利店(超市)、烘焙店(面包店)、面粉加工厂、食品包装材料厂、饮用水厂、肉制品加工厂、粮油店、小食品加工店(现制现售)、药店等业态(领域)。《指导意见》明确,在市场监管领域11个业态(领域)相关企业(单位)申办经营许可过程中,以“依申请”为原则,在不取消许可事项、不降低审查标准、不改变监管关系、不影响事后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一个业态(领域)发放一张许可证,实现“一个业态,一张许可证”。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同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审批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集成化服务效能,着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以前,开办一家零售药店,要办理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含保健食品)等多个需单独审批的许可(备案)事项,需要填报4套材料涉及22项要素信息。现在,则缩减为1套材料、5项要素信息,压减整合填报要素77.2%。此前,审批时限按照各许可事项中最短时限计算,也需65个工作日。改革后,整合压缩到5个工作日,压缩审批时限92.3%。对多项需要现场检查的许可项目,实行一次验收核查,一次性出具综合评定结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载明了该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行政许可信息,代替了原来企业准营阶段需要办理的多个许可证件,解决了“准入不准营”的难题。

 

转载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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