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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再改革106项涉企审批事项
2019-03-28

近日,记者从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省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动下放审批事项工作,在去年取消、下放行政权力2402项基础上,今年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等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目前已有2700户企业享受到这项改变带来的便利。

据悉,2019年以来,我省围绕打造优良政务、法治、市场、人文等环境,制定出台系列措施办法。以“下放是惯例、不放是特例”为原则,最大限度下放审批事项,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达到“放无可放,简无可简”目标,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省已取消142项自设证明事项;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服务,办理时限提速74.23%,复制推广“最多跑一次”经验,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10202项,市地“最多跑一次”事项4881项,省直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709项;建设项目投资促进监管平台,对关键点进行全天候、全过程控制,让投资者在龙江安心投资、顺心办事、舒心生活;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制定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划清“安全区”,将尊商、亲商、重商、扶商、富商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打造龙江营商文化,不断优化改善孕育企业家的生长土壤和政策环境,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尊重产权、尊重创造、尊重契约精神的浓厚氛围。同时,坚持效果导向,以市场主体感受为评判标准,对全省13个市(地)和哈尔滨新区开展试评价,通过营商环境“大体检”,知短板、明弱项,在摸清底数、找准位置的基础上,强弱项,补短板,建立营商环境评价长效机制。(张广民 记者闫一菲)


转载自: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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