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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8-04-09

2018年是新时代下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谋局开篇的一年。全市信用工作要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时代脉搏,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营商环境优化、超大型城市治理及打响“四大品牌”对信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落实好《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发挥信用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作用,为上海继续当好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提供有力支撑。2018年全市信用工作要高标准、高起点谋好局、开好篇,按照“两建设两促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推进、行业领域信用建设示范引领、促进信用惠民场景有效拓展、促进信用服务产业集聚发展)的工作主线推进。

一、严抓政务诚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一是制度先行。严格贯彻落实政务诚信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政务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建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平台支撑。建设政务诚信子平台,实现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数据归集。三是检查考核。建立政务诚信“年中检查、年底考核”机制,实现与议案提案办理、政府部门行政效能、市民热线工作绩效等考核评估工作联动。四是重点突破。选择市民服务、企业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环境保护、城市综合问题治理、司法行政等重点领域示范试点,挖掘典型案例,进行复制推广。

实施信用证明“N证合一”专项行动。一是推动监管领域多方授权。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食品药品、质量技监部门已授权办理企业无违法违规信用证明的实践基础上,推动工商、税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知识产权、文化、旅游等监管部门参照授权。二是推动重点应用N证合一。依托网上政务大厅,落实信用支撑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率先在企业上市、海关认证、表彰评优等工作中,探索形成信用证明“N证合一”、“一证通办”的工作机制,切实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二、开展行业领域信用建设,推动各区形成特色名片

重点领域深化推进。一是落实联合奖惩备忘录。出台一批行业领域联合奖惩制度,推动备忘录涉及部门将联合奖惩嵌入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和具体工作流程。二是加强失信专项治理。开展政务、涉金融、电子商务等领域失信专项治理,惩防并举,强化信用宣传、培训和修复等工作。三是深化长三角区域合作。制定长三角区域深化国家信用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重点推进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旅游等领域的跨区域信用联合奖惩。

各区工作形成特色。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完善市区信用工作联动,以各区信用工作牵头部门调整为契机,指导督促各区信用工作,健全业务管理、考核、培训等机制。二是找准工作定位。浦东新区要在自贸试验区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嘉定区要在科创重要承载区建设、普陀区要在信用服务产业发展、崇明区要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静安区要在大数据应用、徐汇区要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宝山区要在邮轮经济发展等工作中,形成区域信用特色。三是完善子平台和服务窗口建设。组织开展观摩评比,推动各区信用子平台完善联合奖惩、政务诚信建设功能,鼓励各区服务窗口下沉到街道(镇)、社区。

行业信用示范引领。一是打响行业信用建设品牌。依托市社会信用促进中心,实施“百行亮信用”工程,年内推动40家行业协会参与。二是树立行业信用建设标杆。鼓励保险、代理记账、共享单车、婚姻中介、家政等行业积极性,围绕行业诚信自律、诚信服务、诚信监督树立一批典型。三是引导信用服务企业参与。鼓励行业协会与信用服务企业合作,完善协会章程等行规行约,开展行业会员信用等级分类和信用评价,对守信和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

三、集全市之力推进信用惠民,提升信用价值感知

有效拓展信用惠民场景。一是政府带头引导。围绕“减少环节、缩短时间、降低费用”,为守信主体提供优先办理、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措施,推动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全市通办”业务中落地。二是市场主动参与。在购物、旅游、交通、培训等方面,集聚市场、行业、社会的信用惠民资源,给予免押金、送服务、享折扣等优惠。三是建立信用惠民措施清单。定期向社会发布并推进落实,重点推动青年守信安居计划、道德模范金色档案、信易租等惠民措施落地推广。

加大信用惠民宣传力度。一是完善信用惠民门户。依托诚信上海APP和社会信用展示体验中心,将其打造成为信用惠民线上、线下互动平台。二是开展示范创建。依托信用惠民联盟及街道(镇),率先开展信用惠民示范试点,推动信用惠民工作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三是鼓励市民参与。围绕衣食住行等方面,组织市民评选最有获得感、最受欢迎、最具人气的信用惠民措施。

四、推动信用供给侧改革,促进信用服务产业集聚

培育高质量信用服务产业。一是加强信用服务产业基地建设。基本实现以基地楼宇为载体的企业集聚、产业孵化以及展示、体验、科普等功能,年内完成30家信用服务企业集聚,积极争取国家信用平台数据资源对接。二是促进信用服务企业发展。研究制定信用服务分类目录,做好信用服务产业统计分析,加快培育一批龙头骨干型企业,打响信用服务品牌。三是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鼓励信用服务企业积极申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鼓励各区设立支持信用服务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强化信用大数据开放应用。一是落实国家试点。结合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市即将获批契机,成立信用大数据联合实验室,实现标准体系研究、业务场景落地、管理方法探索、产业发展支撑等领域的应用突破。二是鼓励开放应用。落实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联合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首届信用大数据开放应用大赛,鼓励市场主体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的融合创新。

五、保障措施

落实国家对信用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框架下,创新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聚焦涉金融、电商等重点领域以专项工作组形式开展失信专项治理。

创新平台载体一是强化公共信用基础设施。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1+16+N”总体架构,启动二期项目建设。建设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子系统、政务诚信子平台,输出公共信用产品,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向社会开放力度。制定信用子平台和服务窗口准入、评比和考核管理办法。二是建设市场信用基础设施。推动市场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1+X”架构,发挥市场信用信息的补充作用,实施“公共+市场”双轮驱动战略。年内完成40个市场行业领域子平台、行业信用大数据系统建设,实现万家重点企业及30万职业人群的覆盖目标,发布行业信用监测及分析报告。

宣传示范典型。一是以典型案例评选为抓手。不断提升典型案例评选的影响力,完善信用典型案例的报送、评优、考核机制,丰富市区两级信用案例库。二是以示范街道(镇)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街道(镇)作为信用惠民及联动奖惩一线阵地的作用,大力宣贯诚信价值取向,鼓励街道(镇)积极运用信用理念实施精细化管理。

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加强政策措施落地的事中事后评估和监督。按照政务诚信实施意见和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要求,依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各部门数据归集、信用应用、奖惩案例报送等工作开展信用监测和考核。二是研究制定信用环境综合指数评价指标。按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克服“重硬件、轻软件”的习惯思维,将各区、各部门政务诚信、信用惠民、联合惩戒等软环境建设作为主要评估内容。

建立专业队伍。一是推动设立具有影响力的信用研究智库。发挥高等院校及各类机构作用,建立专业研究队伍,形成特色理论成果,为信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二是提升信用人才能力。加强信用服务人才梯队建设,依托首席信用官联盟,试点推行首席信用官制度,促进信用人才集聚和能力提升。


2018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表


工作内容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政务诚信 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1 严格贯彻落实政务诚信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政务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建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政务诚信子平台,实现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数据归集。建立政务诚信“年中检查、年底考核”机制,实现与议案提案办理、政府部门行政效能、市民热线工作绩效等考核评估工作联动。 市信用办、市公务员局、政府办公厅、市审改办、市民热线办、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高院、市监察委、各区政府、市信用中心等
2 选择市民服务、企业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环境保护、城市综合问题治理等重点领域示范试点,挖掘典型案例,进行复制推广。 市信用办、政务诚信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各区政府
实施信用证明“N证合一”专项行动 3 推动监管领域多方授权。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食品药品、质量技监部门已授权办理企业无违法违规信用证明的实践基础上,推动工商、税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知识产权、文化、旅游等监管部门参照授权。推动重点应用N证合一。依托网上政务大厅,落实信用支撑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率先在企业上市、海关认证、表彰评优等工作中,探索形成信用证明“N证合一”、“一证通办”的工作机制,切实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市信用办、市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总工会、市信用中心等
行业领域信用建设 落实联合奖惩备忘录 4 出台一批行业领域联合奖惩制度,推动备忘录涉及部门将联合奖惩嵌入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和具体工作流程。 市信用办、市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推动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5 在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立项环节信用管理基础上,研究探索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用评估预警。深化新能源车购买领域信用信息查询应用。重点试点对科技计划项目相关主体和科技类行政审批相对人建立信用档案。组织编制各类主体的信用评价标准,并根据评价标准识别信用主体信用状况,作为市科委科研管理、政策扶持、行政审批、政府采购、表彰奖励等科技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提出信用激励与约束的具体措施。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行业领域信用建设 推动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6 深化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培育新增市场子平台10家以上。宣贯《上海市商务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结合“购物节”、市级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等重点工作,探索实施“商务信用+”行动计划。推动市场信用数据共享互认探索实践,开展反炒信等重点领域的联合惩戒行动。进一步加强与市文明办、市交通委、市信用办等职能部门的研究协商,在评优推先、专业驾驶人职业准入、车辆保险等方面推动交通类信用应用,扩大信用信息的应用范围,加强信用应用的有效性。 市商务委、市公安局
7 完成社会组织年检、规范化建设评估、社会组织监察执法等信息自动记录等系统衔接工作,继续开展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结合民政数据海及社会福利管理信息平台,公开表扬一批成绩显著、服务优质的养老机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失信背信的养老机构。开展法律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升级改版工作,结合司法行政特点,分阶段开展政务诚信试点工作,建设司鉴行业信用信息平台。 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8 进一步推动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功能在政府采购、审计监督等领域的推广应用,依法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计结果等相关信息。做好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与市相关委办局的信用信息共享的指导工作。继续将履职过程中获取的统计信用主体信息、企业统计信用状况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探索本市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行为信息采集办法和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
9 从完善城乡建设和管理领域内的失信联动惩戒机制入手,逐步扩大到与相关管理部门和保险、金融等机构联动惩戒。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贷审核系统建设,落实“对失信被执行主体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的规定。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开展客观的租房信用评价体系。完善本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信用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完备的信用评级体系与“黑名单”制度。全面实行在沪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及其结果应用工作;建立严重失信者名单制度和联合奖惩机制,完善建设工程注册执业人员的信用管理。 市住建委
10 落实‘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取得营业性客车额度在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实现相关业务系统数据的实时共享;在失信被执行人取得交通行业市场资质方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力争将此项工作引向深入。继续推进年度交通建设工程市场信用评价和公示工作。 市交通委
行业领域信用建设 推动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11 进一步完善市农委行政许可网上办事平台的关联标示,各事项增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内容。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工作,拓展参评企业范围,补充完善相关评价指标,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完善环境信用奖惩机制,继续加大绿色信贷力度,拓宽环境信用联合惩治适用范围,特别是推动将环境信用信息作为行政监管的依据,利用信用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市农委、市环保局
12 完善优化建设项目规划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逐步建立“上海市规土系统诚信数据库”。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纳入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依托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立提供虚假材料办理登记的“黑名单”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造成他人损失或者引起国家赔偿的人员或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市规土局
13 积极推进本市卫生计生行业社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应用,并与本市社会信用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大力推进信用监管。继续推进产权经纪机构诚信执业,探索产权交易主体信用评价。进一步推进各监管企业完善、补充信用管理制度,重点建立健全客户资信管理、信用考核、信用评价、黑名单制度等一系列内部信用管理制度。 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
14 盘活纳税信用评价,扩大参评企业范围,试点开展实时、动态的纳税信用管理。深化‘银税互动’,扩大交互数据范围,试点将‘银税互动’受惠企业从小微拓展到科创和国际贸易企业,实现纳税信用与信贷信用的有机结合和增值应用。 市地税局
15 继续规范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制度,在有关领域合作备忘录基础上,明确联合惩戒事项,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加大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失信者受限。 市工商局
16 贯彻《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修订《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在表彰评优、日常监管等业务中扩大质量信用信息应用覆盖面。持续深化质量监管信息抄告“两告两报”机制,持续推进“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创建活动。免费为50家中小企业开展第三方质量信用评价,大力推动企业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强化企业“质量第一”意识和诚实守信理念。 市质量技监局
行业领域信用建设 推动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17 优化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估标准和评估报告试点,以及食品药品重点监管品种生产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评估标准和评估报告试点项目研究和推进实施。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一户一档”信用档案平台建立完善,探索信用评估报告在监管工作中的使用机制。推进严重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重点监管“黑名单”制度的执行,定期将重点监管“黑名单”发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和市场退出机制。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8 持续深化与文化执法、工商、交通、物价、公安、网信、通管等职能部门的合作,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大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持续保持对旅游违法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积极推进有关数据接口开发工作,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完成部门间旅游企业各类信用信息共享,实现各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的互联互通、联动响应,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市旅游局
19 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青春上海•志愿中国”上海青年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重点推进“上海青年守信安居计划”,积极争取政策宏利和社会资源,倡导社会各界在“衣、食、住、行、用”五大领域为守信青年志愿者提供激励措施。 团市委
20 继续深化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建设。对尚未接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单位,加强督促指导,争取让平台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在各个职能部门业务系统中运用起来。强化惩戒措施反馈渠道。针对各部门落实失信惩戒的情况,进一步强化反馈渠道,让失信惩戒措施的效果能通过实实在在的案例反馈出来。 市高院
21 持续推动上海银行、保险、证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和鼓励征信市场主体通过开展征信业务、开发和应用征信产品,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市金融办
22 以电子口岸为基础,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强化打通关协作,制定管理措施目录清单。强化信用管理工作与主干业务系统的融合。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和货物风险高低,设置不同的检验检疫比例。以实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为契机,主动对接涉及进出口领域的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协同治理,依托上海市政务网平台,进一步推进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市口岸办、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海事局
23 加强对气象信息传播单位的备案管理,开展气象信息传播质量评级。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气象信息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并构建与信用评价结果相衔接的奖惩制度。 市气象局
行业领域信用建设 加强失信专项治理 24 开展政务、涉金融、电子商务等领域失信专项治理,惩防并举,强化信用宣传、培训和修复等工作。 市信用办、市商务委、市金融办、其他相关单位、市信用中心
深化长三角区域合作 25 制定长三角区域深化国家信用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重点推进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形成长三角区域环保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平台,加快区域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各项功能的设计完善。适时推动出台长三角区域统一的环保信用评价办法。推进长三角区域食品药品联动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华东地区“7+1”食品药品稽查联防协作机制。深化互联网领域食品药品经营信用监管机制与区域信息化合作。 沪、苏、浙、皖信用管理部门、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等
行业领域信用建设 理顺工作机制 26 完善市区信用工作联动,以各区信用工作牵头部门调整为契机,指导督促各区信用工作,健全业务管理、考核、培训等机制。 市信用办、各区政府
各区信用特色 27 在自贸试验区改革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形成区域信用特色。以联合奖惩为核心,结合“单窗通办”改革、“告知承诺”改革等支持政府机构垂直条线信用共建共享,开展事前告知承诺、事中信用评估、事后分类管理的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的试点。构建“浦东新区智慧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为创造“大平台+广前端+富生态”的智慧信用产业形态提供平台支撑。推动园区版企业信用评估标准的研究开发。开发企业信用名片,支持企业将信用名片悬挂在企业门户网站上。 浦东新区
28 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建设,在市场监督、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税务、环境保护、商贸流通、住建、政府资金扶持等重点领域,引导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分类监管措施。在信用信息目录梳理、信用数据共享校核,数据质量提升等方面,不断完善信用子平台的标准化建设。在食品安全监管、房屋租赁管理、金融风险防范等领域,结合第三方信用服务产品,积极开展对行政相对人信用监测预警。 黄浦区
29 在大数据应用中形成区域信用特色。狠抓“政府用信、数据归集、平台完善、环境营造、督促考核”五大任务,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用信,推进数据归集,更新完善区信用子平台,优化信用分类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促使各部门加大区信用子平台的使用频率和市信用数据的查询,定期报送信用典型应用案例。 静安区
行业领域信用建设 各区信用特色 30 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中形成区域信用特色。完善涉及守信主体、失信主体的联合奖惩触发机制。进一步建设徐汇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试点部门数据以自动抓取为手段进行归集,实现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联动运行;在行政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标准化受办理系统接入信用信息自动查询模块的基础上,试点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工作。 徐汇区
31 研究推动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等其他区级平台的数据对接。进一步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对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对信用情况良好的企业开放绿色通道。加强与市场化征信机构合作,拓展互联网信用信息的归集范围和应用场景。完成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信用资源,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服务与监管。 长宁区
32 在信用服务产业发展中形成区域信用特色。对照国家信用示范城区创建指标尽快制定区层面工作方案。开展区层面政务诚信业务应用平台建设。探索与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二期)对接,通过信用大数据分析支撑街镇网格化片区管理。聚焦街镇信用惠民。继续推动市信用服务产业基地的实体化运作,做好信用服务企业的引进、创办和孵化工作,初步形成信用服务企业汇集的产业集聚区。 普陀区
33 计划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虹口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机制。打通区网上政务大厅、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信用子平台。通过区信用子平台,将信用管理与日常管理服务紧密衔接,提高部门查询应用。研究考核机制,将信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建立度绩效考核管理。 虹口区
34 以政务诚信建设为抓手,推动区政务网“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和各政府部门、信用中介机构的合作,利用大数据技术,促进各领域信用产品的使用和信用监管;加强市区两级信用平台的数据采集和共享应用,与街道(镇)联合推进“智慧城区”和“信用示范街镇”的建设。 杨浦区
35 在邮轮经济发展中形成区域特色。将信用工作纳入2018年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应用清单落实为抓手,在区内各项资金扶持、招投标、评优评选、资质审核、市场综合管理等方面,推进信用信息的查询应用,加强动态评估和分级分类监管。修订《宝山区部门联合奖惩措施表》。 宝山区
36 根据《闵行区守信联合激励措施清单》和《闵行区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重点推进跨部门的信用联合奖惩。在全区范围内推进“诚信示范社区”、“诚信示范街”、“诚信示范商户”的创建活动。 闵行区
行业领域信用建设 各区信用特色 37 在科创重要承载区建设工作中形成区域信用特色。发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作用,进一步积极探索在资金扶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程建设等领域应用信用产品。依托信息化媒介,深化自然人、法人相关信用信息的跨领域、跨部门共享和应用。引导各单位以需求为导向完成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开户。 嘉定区
38 以危化品工业信用监管为特色,加强市区两级信用平台互通共享,全面推进信用信息在事前联动审批、事中联动监管、事后联动奖惩中的应用。 金山区
39 进一步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改变目前人工输入数据的模式,联合相关业务系统,明确约定数据采集的频率、内容、格式等,对接业务系统与子平台的数据。各部门进一步完善“红黑名单”产生的标准、程序、应用规则以及退出机制,形成全区统一的红黑名单制度。挖掘典型案例,在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推广。 松江区
40 以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依托,以标准化的数据接口与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区网上政务大厅及各平台实现数据直接交换与共享,实现全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一次归集、多次使用、无缝衔接。 青浦区
41 继续贯彻奉贤区企业红黑榜发布制度,按照要求向社会发布2017年度遵纪守法创模范企业名单和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名单。推动各部门在相关领域公共行政过程中使用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 奉贤区
42 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工作中形成区域信用特色。与行政管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表彰奖励、人员录用晋升等工作相结合,不断完善政府部门应用清单。继续发布诚信“红黑榜”。推进崇明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2018-2020)涉及的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和涉农信用工作。 崇明区
完善子平台和服务窗口建设 43 组织开展观摩评比,推动各区信用子平台完善联合奖惩、政务诚信建设功能,鼓励各区服务窗口下沉到街道(镇)、社区。 市信用办、各区政府、市信用中心
行业领域信用建设 加强行业信用建设 44 依托市社会信用促进中心,实施“百行亮信用”工程,年内推动40家行业协会参与。鼓励保险、代理记账、共享单车、婚姻中介、家政等行业积极性,围绕行业诚信自律、诚信服务、诚信监督树立一批典型。 市社会信用促进中心、保险、代理记账、共享单车、婚姻中介、家政等行业协会
45 鼓励行业协会与信用服务企业合作,完善协会章程等行规行约,开展行业会员信用等级分类和信用评价,对守信和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 相关行业协会、信用服务企业
信用惠民 拓展信用惠民场景 46 围绕“减少环节、缩短时间、降低费用”,为守信主体提供优先办理、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措施,推动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全市通办”业务中落地。 市信用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信用中心等
47 在购物、旅游、交通、培训等方面,集聚市场、行业、社会的信用惠民资源,给予免押金、送服务、享折扣等优惠。定期向社会发布并推进落实,重点推动青年守信安居计划、道德模范金色档案等惠民措施落地推广。 市信用办、团市委、市文明办、信用惠民联盟、相关企事业单位
48 开通公共信用分、信用图谱等信用产品随时、随地线上查询,探索图书馆信用免押金办证线上服务。与市文明办对接,将优秀志愿者、道德模范、杰出志愿者、好人好事等名单推送至各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激励。探索将公共信用分嵌入公园门票、水电煤公用事业缴费,探索与联通、移动、电信三大运营商合作,实施通讯费套餐信用优惠活动。探索将信用产品应用于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办理,推进“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等服务。 市信用办、市文明办、其他相关单位、市信用中心等
加大信用惠民宣传 49 完善信用惠民门户。打造诚信上海APP和社会信用展示体验中心成为信用惠民线上、线下互动平台。开展示范创建,依托信用惠民联盟及街道(镇),率先开展信用惠民示范试点,推动信用惠民工作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围绕衣食住行等方面,组织市民评选最有获得感、最受欢迎、最具人气的信用惠民措施。 市信用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街道(镇)、信用惠民联盟
信用供给侧改革 培育高质量信用服务产业 50 基本实现以基地楼宇为载体的企业集聚、产业孵化以及展示、体验、科普等功能,年内完成30家信用服务企业集聚,积极争取国家信用平台数据资源对接。研究制定信用服务分类目录,做好信用服务产业统计分析,加快培育一批龙头骨干型企业,打响信用服务品牌。 市信用办、普陀区、市社会信用促进中心
51 鼓励信用服务企业积极申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鼓励各区设立支持信用服务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市信用办、各区政府
强化信用大数据开放应用 52 结合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市即将获批契机,成立信用大数据联合实验室,实现标准体系研究、业务场景落地、管理方法探索、产业发展支撑等领域的应用突破。 市信用办、市社会信用促进中心
53 落实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联合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首届信用大数据开放应用大赛,鼓励市场主体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的融合创新。 市信用办、市信用中心
保障措施 创新平台载体 54 启动市公共信用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健全市公共信用平台“1+16+N”总体架构,实时信息展示,按照“1+16+N”总体架构,建立大屏互动体验、多窗口协同展示的硬件载体,实时展示各部门各区清单报送、数据归集、应用成效、评价考核等情况。大数据监测预警,通过大数据手段,对法人与自然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可视化展示和监测预警,主要包括信用地图、信用图谱、法人信用历史沿革、重点领域信用预警监测、重点人群信用趋势变化等功能。建设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子系统、政务诚信子平台,输出公共信用产品,加大严重失信等公共信用信息向社会开放力度。制定信用子平台和服务窗口准入、评比和考核管理办法。 市信用中心
55 推动市场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1+X”架构,发挥市场信用信息的补充作用,实施“公共+市场”双轮驱动战略。年内完成40个市场行业领域子平台、行业信用大数据系统建设,实现万家重点企业及30万职业人群的覆盖目标,发布行业信用监测及分析报告。 市社会信用促进中心
保障措施 宣传示范典型 56 不断提升典型案例评选的影响力,完善信用典型案例的报送、评优、考核机制,丰富市区两级信用案例库。 市信用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信用中心
57 充分发挥街道(镇)作为信用惠民及联动奖惩一线阵地的作用,大力宣贯诚信价值取向,鼓励街道(镇)积极运用信用理念实施精细化管理。 市信用办、各区街道(镇)
强化考核监督 58 按照政务诚信实施意见和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要求,依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各部门数据归集、信用应用、奖惩案例报送等工作开展信用监测和考核。 市信用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9 研究制定信用环境综合指数评价指标,按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克服“重硬件、轻软件”的习惯思维,将各区、各部门政务诚信、信用惠民、联合惩戒等软环境建设作为主要评估内容。 市信用办
建设专业队伍 60 发挥高校及各类机构作用,建立专业研究队伍,形成特色理论成果,为信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加强信用服务人才梯队建设,依托首席信用官联盟,试点推行首席信用官制度,促进信用人才集聚和能力提升。 市信用办、市社会信用促进中心


转载自:信用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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