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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261个社区居委会主任 将拥有特别法人“身份证”
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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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德胜街道新康社区居委会主任钟梅接过区民政局颁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这是全区颁发的首张特别法人“身份证”。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全区261个社区居委会主任的特别法人“身份证”也将陆续发放到位。

  过去,由于法律没有明确居委会的法人主体地位,无法为居委会赋予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了居委会在社会、经济活动等相关事项的正常开展。从事社区工作多年的钟梅告诉记者:“过去居委会以自治组织的名义对外办一些事情,职责和权限都要受到一些限制。现在有了法人证书,有了自己的‘身份证’,可以独立以法人身份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办理一些事项的自由度更高了,空间也更大了,这样就会大大提高办事效率,为居民提供更快捷、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因为社区居委会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无法建立独立账号,社区公益金、党建经费等都得“寄存”到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到想用的时候,需要通过层层审批,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有了特别法人“身份证”后,社区用钱“自己说了算”了,但是如何做好监督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下一步,区民政局将开展课题调研,探索建立相关监督制度,将社区居委会独立法人的权利真正用好,形成汇报、公开等配套机制,让社区经费用的合法、合情、合理。

  据了解,2017年国家颁发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了居委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标志着我国居委会已正式具备了独立法人资格,有了这个特殊的“身份证”,社区居委会就可以拥有自己的独立账户,并可以开展与之相关的社会、经济等相关活动,是新时代社区建设和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里程碑,对全面加强居委会建设具有划时代意义。


转载自: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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