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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举行贵德县村(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发放仪式
2018-03-26

  按照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青民函〔2017〕188号)文件要求,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全县122个村10个社区共132个基层组织信息全部录入全国村(居)委员会统一赋码管理系统,再与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比对和补充完善,各村、社区选举工作结束以后,及时变更法人及委员信息。3月18日,国家民政部对我省基层组织进行统一赋码,并开通“组织管理”操作权限,民政局及时打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并于3月22日举办贵德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发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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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生效的《民法总则》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为解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赋码发证工作的完成,意味着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获得特别法人资格,有需要开设银行账户的村(居)民委员会可持代码证到金融机构办理开设银行账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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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贵德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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