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退出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代码动态 > 证照分离 > 全国 > 相关政策
加强统一代码建设 携手共迎崭新征程
2016-03-08

  26年来,全国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制度从无到有,日益完善。形成了基本健全的法规标准体系,建立了以《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为主体,通过全国联网操作、统一及时赋码方式,实现了“一张网、一个库、零差错、无延迟”的制度体系。可以说,“三证合一”后推出的社会统一代码就是组织机构代码的升级,它继承了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稳定性、全覆盖性等优点,既具有经济意义也具有政治意义,将全面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走向正轨。

  一、统一代码的基本原则

  一是兼容并蓄,降低成本。以当前基础较好、应用广泛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最大限度满足各部门管理需求,降低另建及改造成本,减轻社会负担。二是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制定统一代码制度建设相关标准,确定代码位数和基本构成。通过过渡期,实现现有各类机构代码逐步向统一代码过渡。三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满足需求、便利管理为导向,制定适合当前各部门兼容使用的编码规则,为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打好基础。

  二、统一代码的重要意义

  一是政府转变职能。大力推行社会统一代码,充分运用大数据的先进理念,有效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准确了解市场主体需求,有利于顺利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监督、优化服务,提升政府服务效能,降低监管成本,发挥规范市场主体的积极作用。二是优化准入环境。推行社会统一代码能够简化市场准入手续,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推动登记注册便利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缩短了企业创办周期。同时,各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推动大众创业,提升诚信收益,降低违约概率。

  三、统一代码的顺利过渡

  此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涉及部门多,影响范围广,要确保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协同做到三个“同步”三个“衔接”。

  1.三个“同步”。一是职能部门同步实施。此项改革涉及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各部门应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制定统一的申请条件和规范要求。二是相关行业同步落实。实现“三证合一”后相应新营业执照在审批管理、信贷金融等领域互认互通。三是地方政府同步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在人、财、物上充分予以保证。

  2.三个“衔接”。一是做好改革前后工作流程和业务系统的配套衔接,做好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对接。二是做好原有证照与新执照的过渡衔接,要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证照的换发工作,变更换证不收取任何费用,过渡期内原证照继续有效。三是做好原有试点与全面推开的转换衔接,积极稳妥做好更换工作,避免给企业带来困扰,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需要使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银行开户、缴纳社保费、办理房产登记、办理车辆登记等相关事务的,企业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将都可以办理。根据改革要求,各相关部门都要在各自的领域认可、使用、推广新版营业执照,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的营业执照在各地领域互认互通,确保改革各个环节畅通无阻。

  四、统一代码的有序推进及展望

  1.找准位置。随着今年十月全市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以来,代码的发展、服务与政务监管真正纳入到行政服务的大范畴之中。行政管理的方面,主要起到简政放权,优化部门设置的作用。另外,从经济运行的层面来看,刺激企业的创业热情,存量的企业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创新和经营。在这样一个信用平台下,企业的运行方式将更加规范,失信行为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作为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管理者和服务者要积极的将代码应用于国家信息化建设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于大数据时代对组织机构基本信息的广泛需求,这将是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和发展的新方向。

  2.广泛应用。实施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广泛应用,代码服务应以崭新的全方位、多角度的工作方式,加强与区县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认真研究各类信息需求,坚持共同发展的思路,建立长期的协作关系,形成多部门联动、准确及时、高效流通、资源共享的良好局面,积极推动组织机构代码运用不断走向深入,最大限度地推广应用组织机构代码并开发利用相关信息。

  在体现代码价值、服务客户的同时,争取更多的部门加入到代码应用的行列中来,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代码在政府宏观调控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应用运用大数据的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全面推进代码在政务领域、商务领域和社会经济领域的信息服务。今后,还将持续加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这一重大制度改革的推进工作,依靠数据信息采集、汇总、加工、服务的时代已经到来,组织机构代码今后将与其他部门携手面临新的历史使命,在信息互通互联的大背景下,共同制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标准、建立各类机构统一信息平台、树立政务信息共享和服务的标杆。(北京市门头沟区代码办 王广凤)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邮箱入口
京ICP备0906449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57
版权所有: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裕中西里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