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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2025-04-22

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

2025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开展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详见单位官方网站https://www.cods.org.cn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工作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类型

岗位等级

岗位简介

招聘
人数

岗位条件

考试
形式

备注

专业要求

学历

其他要求

1

质量数据资源部

平台开发运营岗
1

专业技术岗

十级及以下

负责相关平台系统的开发和运维管理,开展相关平台业务运营,跟进云计算领域最新发展趋势并应用于各项目。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软件工程(0835)、信息资源管理(1205)、系统科学(071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3年及以上软件开发和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公共笔试+面试

社会招聘岗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

政务服务部

智慧治理大数据分析岗
2

专业技术岗

十级及以下

负责智慧治理相关政策的研究、分析,跟踪国家及地方政策动态;统筹数字化转型项目的方案设计;协调跨部门资源,推动项目全周期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对外协调与对接,推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及标准化建设。

1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应用经济学(0202)、金融(0251)、统计学(07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中共党员;
2.
熟悉数据分析工具;
3.
具备独立完成高质量政策分析及研究报告能力。

公共笔试+面试

社会招聘岗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岗位专业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届毕业生岗位应聘人员应为在校期间非在职的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根据北京市落户政策有关要求,其中京外生源须符合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社会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40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京内生源和社会招聘岗位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落户政策。因在京单位落户指标及相关政策要求,部分社会招聘岗位允许符合在京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报考,其中留学回国人员应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目前已回国,未落实工作单位。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9.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人员在报名时应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0.符合人事管理回避有关政策规定。

11.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和考试

1.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s://zkecos.com/samr网址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5日。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考试。考试形式为公共笔试+面试:根据公共笔试成绩排名,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拟聘人员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总成绩按公共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公共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笔试、面试、总成绩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各环节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如有考生提前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且需参加公共笔试的考生,请根据公共笔试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院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情况,并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如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总成绩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2.招聘单位将在报名网站或单位官网等渠道发布考试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关注。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10- 82997337 ,监督电话:010- 82997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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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

20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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