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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东部地区相关企业数量增长显著,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
2024-09-04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数字经济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

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数量上看,截至2024年8月31日,我国战略性新兴企业297.82万家,与2023年底相比,增长13.53%。其中东部地区共154.17万家,占比高达51.77%;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数量分别约为66.98万、61.80万、14.87万家,占比分别为22.49%、20.75%、4.99%。

从数字经济产业核心企业数量上看,截至2024年8月31日,数字经济产业核心企业446.62万家,与2023年底相比,增长了27.70%。其中东部地区共240.30万家,占比高达53.80%;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数量分别约为105.15万、85.31万、15.86万家,占比分别为23.54%、19.10%、3.55%。

从各省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和数字经济产业核心企业数量上看,东部地区广东省、山东省、浙江省在全国战略新兴产业企业与数字经济产业核心企业数量上均位居前三名,占比分别为11.96%、8.93%、6.59%以及16.25%、9.35%、8.73%。

数据统计表明,我国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但是,新质生产力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东部地区依托雄厚的产业基础和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升级带动作用显著,新质生产力发展程度普遍较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仍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要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释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注:本信息中的数据,来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并依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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