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
2024年度接收应届毕业生和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开展2024年度接收应届毕业生和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
详见单位官方网站。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工作部门 | 招聘岗位 | 岗位简介 | 招聘 | 岗位条件 |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
1 | 政务服务部 | 应用研究岗 | 跟踪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进展,研究提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国家宏观决策、政府部门行政管理、信用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方法路径和数据治理解决方案,对应用案例进行评估分析,为应用服务迭代升级提供参考。 | 1 | 应用统计(0252)、统计学(0714)、数字经济(0258)、信息资源管理(1205)、图书情报(1255) | 仅限硕士研究生 | 应届毕业生岗位,京内生源 | |
2 | 产品研发部 | 政策研究分析岗 | 跟踪国家、总局重大政策措施,开展政策分析和数据应用研究;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机构发展运行状况;跟踪相关领域技术发展情况进行前瞻性研究。 | 1 | 统计学(0714)、图书情报(1255)、 应用统计(0252)、信息资源管理(1205)、应用经济学(0202) | 仅限硕士研究生 | 应届毕业生岗位,京内生源 | |
3 | 社会服务部 | 信用大数据分析岗 | 负责参与完成组织机构信用相关的政策分析、需求调研、数据采集、方案设计、模型设计、大数据分析、报告撰写、宣传材料制作等工作。 | 1 | 哲学(0101)、系统科学(0711)、统计学(07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数字经济(0258) | 仅限硕士研究生 | 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社会招聘岗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
4 | 数据与网络安全部 | 数据处理和分析岗 | 监控操作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查询分析,编写数据分析报告;设计维护数据质量、清洗、分析模型、数据加工处理算法等,促进大数据资源集成整合形成服务内容;参与数据服务项目的立项、工程实施、验收等工作。 | 1 | 统计学(0714)、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电子信息(0854)、信息资源管理(1205) | 仅限硕士研究生 | 应届毕业生岗位,京外生源 | |
5 | 质量数据资源部 | 质量数据及计算资源开发管理岗 | 产品设计和研发。提出企业标准等业务平台开发需求,编写设计开发文档,开展产品设计,编制有关软件程序,部署上线运行和测试,并能根据实际需求循环迭代;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软件工程(0835)、信息资源管理(1205)、系统科学(0711) | 仅限硕士研究生 | 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社会招聘岗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本条所指专业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届毕业生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其中京外生源须符合本科不超过26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应届毕业生岗位应聘人员应为在校期间非在职的国内应届毕业生,2024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8.社会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
9.社会招聘岗位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10.符合人事管理回避有关政策规定。
11.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和考试
1.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下载并填写应届毕业生岗位或社会招聘岗位《招聘报名表》(命名方式为“XX部门+XX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hr@cods.org.cn,每个单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4月3日24时。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拟聘人员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5: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各环节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院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情况,并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如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总成绩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用人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用人单位将在本单位官网等渠道发布考试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关注。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10- 82997337 ,监督电话:010- 82997709
附件: 招聘报名表
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