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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市场监管局将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 永宁县隆浩昇燃气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3-10-11

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区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6月29日,永宁县市场监管局在永宁县隆浩昇燃气有限公司检查时,在其库房货架上发现了4个仅标明“万美”牌标志,未标注制造厂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使用年限及燃气流动方向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于2023年1月通过网络购买了80个“万美”牌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已陆续向客户销售安装了76个。其中,当事人在“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仍然为永宁县某经营店销售安装了上述“万美”牌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依据《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GB35844-2018)的有关规定,应在调压器壳体明显的位置以不易磨灭的形式标有包括制造厂名称、商标、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使用年限、燃气流动方向等内容的标志或铭牌。永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九章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从重的行政处罚,没收了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当事人在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不吸取事故教训,不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产品质量经营主体责任,仍然销售安装明显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性质恶劣,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其实施失信惩戒。

转载自:信用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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