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为加强市场监管系统严重违法失信管理,严厉打击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23年7月至12月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精准发力,整治重点突出“顽疾”。专项行动围绕目标,将有效治理线上线下食品安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未经许可生产特种设备和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无证出厂销售CCC目录内产品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守法诚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营造氛围,形成自我约束“风尚”。专项行动既要有效治理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也要集中曝光严重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经营主体信息,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提升经营主体自查自纠、自我约束能力,推动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信用监管新格局,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转载自:辽宁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