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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重拳、亮利剑!河南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2023-08-14

近日,河南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组建了省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其他领导同志为副组长,30个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决定从2023年7月至12月,开展为期半年的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专项行动紧紧围绕省委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工作部署,围绕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工作布局的重心,围绕省局党组提出的树立“五种意识”,立足职责定位,发挥职能作用。专项行动,明确治理靶向,聚焦线上线下食品安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未经许可生产特种设备和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无证出厂销售CCC目录内产品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突出问题,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群众深恶痛绝的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突出问题,坚决出重拳、亮利剑、下猛药,大力整治,确保取得实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


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线索,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强力惩戒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促使经营主体“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促进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整体提升,助推河南经济社会和经营主体高质量健康发展。


专项行动加强统筹,形成监管合力,聚焦进一步优化我省的营商环境。统筹专项行动与信用提升行动、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等省局正在开展的系列专项行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措施配合等方面同向发力,增强专项行动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打建结合,健全长效机制。在有效遏制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突出问题的同时,总结形成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健全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构建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


依法列入一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做到“应列尽列”。


严肃惩治一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


将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嵌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和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业务条线信息化系统,实现自动推送、自动提示、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限制、自动统计。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不动产登记、政府补贴性资金发放等环节时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要求,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典型案例


对存在“屡禁不止、屡罚不改”情形的经营主体予以集中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促使经营主体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重信用,推动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信用监管新格局。


形成一批制度机制建设成果


对专项行动的成果善于总结归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善于创新、敢于攻坚,及时总结推广专项行动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健全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治理长效机制。同时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衔接联动,防止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蔓延反弹。创新探索实施“穿透式”监管,切实强化惩戒效果。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要依法实施相关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遏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反复出现、异地出现等现象。

转载自:大河报·豫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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