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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国家代码中心在内蒙古开展统一代码立法工作调研
2023-07-17

7月10-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一级巡视员薛国芹、副处长乔亮亮,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党委书记马思宇、办公室主任袁亚光一行来到内蒙古自治区,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立法工作进行调研。

内蒙古市场监管局有关处室、内蒙古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院长、内蒙古总工会、内蒙古发改委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等相关领导及人员与调研组进行工作交流。

据了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在全国实施以来,由于涉及到的部门多、流程较复杂,各地不同程度出现了诸如数据质量、传输时效、信息共享等问题。内蒙古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制度,并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成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全国首个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的颁布与实施,将使内蒙古自治区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进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实现了管理从多头到统一、资源从分散到统筹、流程从脱节到衔接的转变。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制度,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办法》施行以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建设、财政金融监管、司法案件取证、社会公共服务工作中,发挥了组织机构身份识别和历史信息回溯的关键作用。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共有7个部门登记管理的21类机构371万个,较2022年底增长8%。包括: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管理的企业、个体户等经营主体356.4万个;机构编制部门登记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4.3万个;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1741个;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4.1万个;宗教事务部门登记管理的宗教活动场所1146个;工会部门登记管理的基层工会4.9万个;农牧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1万个。内蒙古自治区统一代码数据库的总体重错码率已经降至0.03%以下。


投稿单位:内蒙古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2023年7月11日


审核人:王  斌      联系电话:0471-3255909

作  者:张文辉      联系电话:0471-3255829

编  辑:刘铁鉴      联系电话:0471-3826763

信息员:刘铁鉴      联系电话:0471-382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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