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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
2022-07-21

忘带证件、办不了事,几乎是每个人都遇到过的尴尬事情。电子证照的出现,让市民不用再为忘带证件而发愁。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15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互通互认,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12月底前

拓展个人、企业电子证照应用

《措施》从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推进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强化电子证照应用支撑保障4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明确要求2023年6月底前,建立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电子证照发证、用证清单并动态更新,满足各地、各有关部门电子证照应用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在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方面,《措施》要求,在2022年12月底前,拓展个人电子证照应用。推动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老年人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医保电子凭证等电子证照,在婚姻登记、生育登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就业创业、户籍迁移、社会保障卡申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报销、不动产登记、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看病就医等应用场景充分应用,每类电子证照推广不少于2个应用场景;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取水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工程监理资质证书、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工程建设、纳税缴费、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等领域充分应用,每类电子证照推广不少于2个应用场景。

明年12月底前

推动电子证照在全社会广泛应用

为推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我省将依托省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聚焦社会多样化需求,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和旅游等场景与领域,在确保个人身份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电子证照制发部门应定期发布电子证照技术和使用规范,并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电子证照使用部门应及时发布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和应用指南,2023年12月底前,推动电子证照在全社会广泛应用取得明显成效。

在电子证照创新应用方面,将依托省平台建设用户专属空间,构建企业和个人数据档案库,推进电子证照扫码亮证、一键授权、一键复用等“免证办”应用,推动电子证照一体化、便利化应用。支持各地探索以电子社保卡等常用电子证照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城市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实现“同城待遇”。

在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方面,《措施》明确,省平台统一电子证照库是全省电子证照互通互认统一数据源,各地、各有关部门通过省平台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中心获取电子证照数据,推进证照数据供需对接和电子证照全省互通互认,并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转载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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