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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022-07-11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和扩大应用互认的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服务事项,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电子证照在更多领域应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更好地发挥电子证照应用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扩大个人电子证照应用

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覆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登记、生育登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就业创业、户籍迁移、社会保障卡申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报销、不动产登记等应用场景,并根据群众需求不断丰富其他应用场景,推动相关电子证照普遍使用。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对关联信息进行查询、核验,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复印件,推动办事所需相关信息免填写。

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

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并进一步拓展到纳税缴费、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关联企业相关信息,支撑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推动实现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相关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

促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

在不断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的同时,在确保应用安全的前提下,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和旅游等场景与领域,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电子证照制发部门应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定期向社会发布本行业、本领域电子证照技术和使用规范并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电子证照使用部门应及时发布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和应用指南,不断提升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推动电子证照在全社会广泛应用。

建成完善统一电子证照库

据悉,2022年底前,我区将基本建立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形成全区证照目录体系,建立健全电子证照制发机制,建成和完善统一电子证照库,完成50%电子证照归集入库,能够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基本实现企业和群众非涉密常用证照电子化,做到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做到在全区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做到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

2025年底前,对于可实现电子化的、有应用需求的证照实现100%归集入库,电子证照应用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深度融合,逐步推进电子证照向社会化应用领域延伸。(西藏日报)

转载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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