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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推进药监领域涉企证照电子化
2022-05-19

日前,辽宁省药监局与省营商环境建设局联合印发《推进全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电子证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2022年底前,辽宁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证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电子化。


《方案》提出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制定电子证照事项清单。辽宁省药监局依据全省药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辽宁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电子证照事项清单》,包含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其他权力等方面的42项政务服务事项均要求实现证照电子化。二是采集对接电子证照数据。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按照“谁审批、谁采集”要求,逐一完善电子证照库数据采集工作,设置完善电子签章,配置证照基本信息、证照模板等照面信息。三是11月30日前启用电子证照。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在完善电子证照库数据采集基础上,启用电子证照,开展电子证照信息录入、审核、制作、签章、更新注销等工作。四是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方案》明确,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转载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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