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更大力度分类实施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进一步优化我省自然资源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减事项。取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认定”等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转方式。将“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级资质(乙级导航电子地图除外)审批”,改为由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优环节。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资质审批”等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审批材料。
放权限。将省厅负责的部分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以外的其余9个乙级资质审批权限,由省厅下放至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转载自:湖北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