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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
2021-11-16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有关事项下发通知,从2021年11月起,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正式上线运行云南省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

通知规定,市场主体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实时线上线下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投诉举报的形式反映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知将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水平的主要依据,聚焦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创新环境、人文环境等5个方面17项内容,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等次开展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

通知要求,要畅通线上线下评价渠道。线上,云南省各级政府、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在网站首页常态化设置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专窗。线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在办事窗口张贴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二维码。

通知规定,各地、有关部门对收到的投诉举报问题要及时核实,对合法合规的要及时办理,对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及时向市场主体沟通解释。原则上每件投诉举报件办理时限为10天,超过办理时限的系统将自动提醒督办。

通知要求定期梳理调查问卷,问卷调查数据由系统自动统计分析,定期反馈各地、有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各地、有关部门要依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结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问卷调查整改、投诉举报办理情况将适时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州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转载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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