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发布《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青岛市出台的《行动方案》,是青岛市首次推出直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创新突破行动方案,旨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评价政策氛围,把制度刚性和创新示范的标尺立起来,在打造更多营商环境“单项冠军”的基础上,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着眼解决营商环境深层次问题。
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在起草《行动方案》的过程中,坚持“真管用、立得住、叫得响”的标准,立足补齐短板,进一步做优长板。坚持问计于民、问计于企,通过开展线上线下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23971份;共组织召开23次商协会组织、企业、办事群众、专家、法律服务机构座谈会;共召开17次市直部门和区(市)协调会。9月25日,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办事方便、法治公平、成本竞争力强、宜居宜业原则,对标国内外最优水平,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政务服务中感受到高效便捷和公平正义的目标,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服务企业、自然人、项目建设、创新创业“四个全生命周期”,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数字化、专业化、品牌化“六种服务能力”,推动青岛营商环境进入全国前列。
《行动方案》体现了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体现创新性。在全国率先提出了服务“4个全生命周期”,率先从6个方面提升营商环境品质。《行动方案》共推出46项创新举措,其中13项创新举措全国领先、8项北方领先、7项省内领先。二是注重针对性。结合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的需求,着力解决企业开办、建设项目审批、获得水电气暖信成本、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包容普惠创新、数字化转型升级等方面突出问题。三是突出实效性。结合今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最新政策变化和任务要求,对企业和群众关心的政策知晓度、参与度、兑现率不高等问题,在方案中都作了呼应和回答。
《行动方案》共分为11个部分,以“1+4+6”结构发布46条创新突破政策。“1”的部分为总体要求,介绍了《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4”的部分为服务企业、自然人、项目建设、创新创业“四个全生命周期”的26条创新突破政策;“6”的部分为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数字化、专业化、品牌化“六种服务能力”的20条创新突破政策。
营商环境建设只有更好,没有最好。青岛将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青岛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新高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政务服务中感受到高效便捷和公平正义。(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转载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