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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2021-09-14

8月27日上午,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兵团经济高质量发展,兵团召开了主题为“兵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的专场新闻发布会。这次“证照分离”改革,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延续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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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新闻发布会会场

会上,兵团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本军就兵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相关内容及信息进行了解读。2021年5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兵团为落实好国务院《通知》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兵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细化改革任务,明确改革措施,编制49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兵团范围内对《兵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中49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主要从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做好信息化支撑、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五个方面强化了配套措施。具体要求包括:改革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经营范围规范目录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按照改革要求和全国统一规范,改造兵团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创新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信息支撑;在监管方面,明确监管责任、全面落实监管规则、完善监管方法三个方面提出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同时,《实施方案》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改革法治保障、强化督促检查三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加强组织保障。


本次改革按照“同区同政策”的原则,根据“地域全覆盖”和“事项全覆盖”两个全覆盖的“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在《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523项改革事项基础上,取消自治区范围内不涉及且从未实施的事项35项,增加自治区层面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8项,形成《兵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496项改革事项,从而规范企业行为,促进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


据悉,本场新闻发布会由兵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朱宏立主持,兵团市场监管局、兵团司法局、兵团农业农村局、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的与会领导就本次“证照分离”改革的工作开展、改革事项等相关问题向与会媒体进行了详细解答。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兵团不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通过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等方式来提高审批的效率,可以有效降低市场准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从而有利于企业尽快进入到相关领域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岳佳)(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转载自:中国日报网

关键词:改革,兵团,证照分离,深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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