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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2021-08-11

日前,《自治区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方案》明确,将在全疆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方案》提出,力争在2022年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此次改革的内容以《自治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版)》为准,共496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的有64项,审批改为备案的有15项,实行告知承诺的有34项,优化审批服务的有383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

《方案》指出,在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同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的标准,全面落实经营范围规范化使用。自治区将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按照国家规定严格落实企业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此外,还将推进证照归集运用,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电子证照标准、规范和样式,2022年年底前及时将电子证照归集至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实时更新、权威可靠的企业电子证照库。

自治区还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分类完善监管办法。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行业、重点领域,落实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同时,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风险隐患。(任华)

 

转载自:人民网

关键词:审批,监管,电子证照,自治区,涉企,许可,事项,经营,告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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