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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出台实施方案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2021-07-22

日前,中国气象局出台《气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持续推进气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优化营商环境、细化改革举措。

《方案》明确,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自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气象部门开展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以下简称“升放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以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方案》要求,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地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气象部门制作并公布升放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供申请人选择使用;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此外,各级气象部门要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改革配套制度,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加强法制和科普宣传。

 

转载自:中国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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