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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数据共享开放 助力数字沈阳建设
2021-06-29

2020年6月28日,沈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填补了我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领域的立法空白,对于推动政务数据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今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看到,《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协同发力,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数据信息 有序归集

其目的是为实现数据共享交换,打破数据信息孤岛,有效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优化配置。据统计,平台建成以来——

市信息中心为公安、医保、民政、房产等部门,开通共享交换服务456项,完成6157万次数据按需共享调用。

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平台累计汇集疫苗接种、流调溯源、发热门诊、核酸检测、购药登记、冷链物流、密接人员等各类数据2.6亿余条,为市公安局、市疾控中心等单位推送数据2600万余条。

通过碰撞比对医保卡消费、购买退热药品登记等10余类涉疫信息,共溯源排查了接触人员2万余人,实现了流调溯源、暴露排查、监督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的闭环流转。

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送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多规合一”数据信息,向省、市营商部门共享电子证照数据等,为“一网通办”提供数据支撑,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打破信息壁垒

依托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共用,促进数字经济繁荣发展。“十四五”期间,沈阳市将围绕建设国内领先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引领区,聚焦全市“老原新”产业需求,抢占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智”高点,为建设数字沈阳、智造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据统计,2020年,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达到2300亿元,同比增长10.8%,在全省占比达到48.9%。

建立完善共享平台 归集共享有序推进

为全面落实《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促进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之间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我市建设沈阳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全市政务数据挂载率达94%,能够提供数据资源集中展示、在线查询、共享交互等服务,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可见”“可查”。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创新构建了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电子证照、信用等基础数据库,建立了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涵盖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24个主题数据库。”市信息中心主任刘智勇说。截至目前,平台共归集数据信息46.06亿条。

“我们还将开发研制人口血缘图谱数据库、企业血缘图谱数据库、社区网格化数据库等,继续采集、清洗不动产、社会保障等数据信息,搭建各类相关主题库。”刘智勇说。

建立完善制度措施 为共享开放提供保障

为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市大数据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的工作意见》,对《条例》具体要求进行了细化,围绕我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政务数据资源权属、数据资源的归集共享流程及协调处理机制、政务数据开放及数据资源安全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目前,我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还处于前期开发建设阶段,各类数据资源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大数据局局长李莹说,“我们将继续深入细化贯彻《条例》规定,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有序共享并向社会开放,强化数据资源应用,尽可能让百姓少开证明甚至不开证明,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李莹表示,将督促市直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数据资源开放范围和数据更新周期,优先对交通、教育、环境、气象等民生保障服务领域数据向社会开放。

数据是资源 应用是核心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长斌表示,通过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发现,一些单位和部门还存在着不敢、不愿、不会共享的问题,导致数据壁垒依然存在,数据归集共享有待进一步加强。

“数据是资源,应用是核心。”李长斌说,“下一步还应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的对接整合,推进相关配套措施建设,不断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的开发应用。”李长斌建议,以数据流动牵引资金、人才、技术、知识等要素的优化配置,大力发展新应用、创造新业态、探索新模式、培育新职业,形成数字经济竞争新优势,推动经济数字化转型;加强各类民生信息系统统筹协同联动,打造职能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生活数字化转型;聚焦营商环境、城市精细化管理、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建设,实现态势全面感知、风险监测预警、资源统筹调度,推动治理数字化转型。

 

转载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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