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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住建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将全覆盖试点
2021-03-17

3月2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已经印发专项实施方案,将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通过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全省住建领域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今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将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根据要求,对本次方案明确改革方式调整的事项,从3月份起陆续按照新的改革方式办理相关审批业务。

对于在自贸区直接取消的“乙级(暂定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事项,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再继续实施审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该类企业相关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做好督查指导。

一批审批事项将实行告知承诺,包括省级直接审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等事项,由市、县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等事项。

多个涉及公共安全秩序的事项优化审批

按照试点方案,对于多个涉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事项,将选择“优化审批服务”的改革方式推行。

其中,省级审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事项,采取网上申报、“智慧审批”模式,由机审替代人审,申报企业按照“智慧审批”系统设置的标准,根据自身实际勾选,系统自动生成结果,即报即批。经许可的,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书,由申报企业自行打印使用。

市、县级审批的“燃气经营许可”事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事项,将进一步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主动压减审批时限。

加快电子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推广应用

省住建厅要求,各级主管部门要针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快推进配套审批系统的升级改造,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企业申请能提交,主管部门可审批。完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同时,加快推进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准确全面将企业行政处罚等不良信息,推送至省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平台及同级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利用大数据加强风险预警处置反馈,积极探索移动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强化信用联合惩戒,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数字化和规范化。

优化电子证书系统,确保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正常制证。加快电子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推广应用,提升电子证书制证种类和电子印章备案数量,细化电子证书和印章应用场景。

 

转载自: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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