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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首批“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年底实现
2020-12-18

 内蒙古日前发布政府服务“跨省通办”任务清单,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58项事项“跨省通办”。

12月20日之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开设“跨省通办”服务专区,与国家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互联互通。同时,旗县级以上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设置“跨省通办”窗口,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有条件的地区可向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和园区延伸,并提供物流和支付渠道。

记者查阅任务清单发现,首批“跨省通办”事项包括机动车驾驶证公证、失业登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排污许可、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等,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多个领域的异地办事需求。

根据任务清单,内蒙古还将在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72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包括不动产抵押登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

 

转载自: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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