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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印发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若干措施 聚焦难点堵点 为企业减负赋能
2020-12-18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我市日前印发《天津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注重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为企业发展减负、铺路、赋能。

《若干措施》共4方面20条内容,聚焦企业生产经营难点堵点问题,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多项举措属全国首例或具有领先水平:率先在全国省域范围内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制度;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除危险化学品以外,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审批,这在全国属于首例;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对外省市迁移入津且在当地已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产品实行承诺制审批,实施药品连锁企业“远程审核处方”,支持企业设置自动售药柜24小时服务,这在全国也是首开先河。

《若干措施》注重回应企业关切和期待。针对企业申请增值税发票数量限制问题,根据《若干措施》,对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凡未发现风险事项的,税务机关在允许的最高开票限额及发票申领数量内,按照纳税人申请予以核定增值税发票。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不完善影响企业经营问题,我市将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失信主体自我纠错,对积极修复信用的主体,解除其信用约束措施。

围绕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将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创新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完善纳税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围绕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创新,实行企业登记和税收业务“跨省通办”,提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效能,推动政务服务移动端“津心办”建设,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智能化,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应用领域。

在提升质量技术和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方面,《若干措施》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协同应用,完善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大力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推动重点领域高端品质认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此外,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将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体系,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拓展智慧监管应用场景,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

《若干措施》的实施,必将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市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转载自:天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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