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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印发措施:电子营业执照可做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2020-12-07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工作措施》,提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促进河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工作措施提出,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区域和事项“两个全覆盖”,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服务市场主体便捷高效退出。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积极建设专利与商标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窗通办。大力宣传专利电子申请和商标网上注册,不断提升河北省专利电子申请率。

加强河北省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推广应用,及时更新发布扶持政策信息,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实行受理、审查、审批、发证、送达全过程网上办理,实现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取证”。指导督促政策制定机关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把好政策出台关口。

全面完善产权制度。加强京津冀、京沪冀等十二省(市)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加强与出版、海关、公安、法院等部门协同保护,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快捷、高效的优势,推进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线索快速受理、快速调查、快速处置。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指导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依法依规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指导各外资授权局认真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横向协调、纵向联动,优化审查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政策制定机关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和效果。构建反垄断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反应灵敏的执法体系,加大民生领域和要素领域反垄断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一步增强反垄断执法监管效能。

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提质增效。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商品生产、包装、配送到回收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全链条标准体系建设。狠抓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强化品牌建设,全面提升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和安全保障水平。(记者马彦铭)

 

转载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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