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退出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代码动态 > 信用体系建设 > 2020
贵州:“聚、通、用”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2020-09-24

用大数据实现信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跨部门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在贵州省已成为现实。近年来,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在“建平台、聚信息、强运用”上下功夫求实效,有效提高了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效能。

信息归集突出“聚”

“只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就会在银行贷款、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处长罗佳告诉记者,已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信用的价值与力量。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在被称为“全国一张网”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都可查到。记者了解到,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仅用3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任务,并出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使用运行管理规则(试行)》《贵州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2017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构建了贵州省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的配套制度,形成了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年报、信用信息公示、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抽查、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信息运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平台运行管理”为支撑的九大制度体系,有效解决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聚”的问题。

协同监管突出“通”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的企业信用监管及大数据应用分析平台建设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除“全国一张网”外,还完成了“贵州工商云”“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库”“市场主体大数据分析”等平台的建设。

为确保贵州省各级国家机关在履职过程中所产生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形成数据同步、措施统一、标准一致的信用监管协同机制,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通过信用信息归集“一张网”,打通了部门间和层级间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渠道,较好地解决了“信息孤岛”和“信息壁垒”问题,初步实现了从事后处置到事前监测预警,从上门指导到在线跟踪服务的转变,逐步形成了“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信用监管新机制,为政府部门管理、企业交易等提供了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有效提高了政府部门监管效率、降低和规避了市场交易风险。截至目前,为省市县三级国家机关开通了1.4万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用户,归集全省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环保等部门履职过程中所产生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3713.47万条。

社会共治突出“用”

按照“公示即约束”“共享即监管”的实践理念,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建立了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形成协同监管新局面。

一是持续抓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企业年报率稳中有升。贵州省2018年度年报企业年报率93.40%,较2017年度提升了1.82个百分点。

二是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截至目前,全省省市县三级国家机关2068个行业主管部门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开展工作,2019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抽取检查对象4.55万余户,选派执法人员近3万人次。

三是严格失信名单管理,深入开展失信联合奖惩。截至目前,全省累计20.16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8.05万条;累计8.87万户企业达到移出条件并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16.38万条。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2.26万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3.42万条。

四是围绕市场监管领域痛点难点问题,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以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管局试点探索以建设“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共治平台”为切入点,试点探索创新“五化”监管新机制,事中事后监管取得新成效。

五是坚持共享开放监管理念,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为了最大限度发挥数据价值,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率先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免费开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通过开放涉企大数据,发挥协会、商会、征信机构以及平台公司作用,更好地推动了社会各界参与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形成协同监管合力。 

 

转载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邮箱入口
京ICP备0906449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57
版权所有: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裕中西里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