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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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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纪委)办公室                 2020820


怎样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写入了规则,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纪委工作中要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精准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

    用“四种形态”的要求统一思想

    纪委要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实践中,紧密结合《工作规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的实施,采取专题宣讲、业务培训等多种措施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充分理解“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尽快改变部分把党员干部一般违纪问题当作小节、小病,一味追求大事大案,而忽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审查等惯性思维和惯性方式。

    加快转变执纪方式

    动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纪委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了解单位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和日常工作;分层级与各级领导干部深入谈心,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此基础上梳理应当重点关注的现象、问题、人员,对各单位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梳理现存问题线索,及时处理新收到的问题线索,按照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的要求和问题线索四类处置方式,逐一提出分类处理意见,不贪大弃小,不搁置线索。经常开展各类谈话提醒,引导鼓励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要对新任职的干部、临近退休的干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干部、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低的干部等值得关注的对象进行谈话提醒。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把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六项纪律的方方面面,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自觉把“四种形态”要求纳入党委主体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落实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从小事抓起,从平时抓起,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时处处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不断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

来源:纪检监察报


抄送:中心领导班子成员

代码中心党委 (纪委)办公室                   2020 年 8 月 2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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