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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轨优化营商环境“黄金30条” 咸宁市全面推行企业开办“210”标准
2020-06-19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文件中30条重点攻坚任务和硬措施,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更加宽松便利的一流市场环境,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从以往的15天压缩到2018年的5天,2019年“513”模式压缩至3天。此次, 咸宁市企业开办再添“210”标准:“2”就是指一表申请、一窗出件,整合工商、公安、税务、银行、人社等部门申请表单后实行一套表单申请,通过市政府大数据中心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将信息自动分发至5个部门审批后,一个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发票和公章;“1”是指企业开办的整个流程1个工作日内办结;“0”就是企业登记零费用,且赠送一套公章。从5月20日实施“210”模式以来,共有188个企业完成登记。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目标实现:一是整合企业开办涉及的部门资源、材料和程序,进一步强化线下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线上企业开办专区建设力度,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同步申请、一窗一网办理;二是全面推行企业登记注册“智慧办”和智能化审批,实现一般企业设立登记即办,同时协调推动其他环节进一步提高效率,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三是加强部门协同,会同公安部门指导各县市区迅速做好印章免费发放工作,落实经费保障,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转载自: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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