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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为“证照分离”改革加上“助推器”
2020-06-19

为贯彻落实《银川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银政办发〔2020〕46号)文件精神及相关任务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扎实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集中式餐饮消毒企业卫生许可》、《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等11项商事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为“证照分离”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加上“助推器”。

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清单范围,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11项事项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进行审批,对承诺具备法定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清单之外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材料。按照一申请二告知三审批的办理流程,实现审批即来即办,办事群众省时省心省力。申请人在窗口提出申请,市审批局向申请人告知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许可条件、承诺事项及法律责任等,申请人签署承诺书,审批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承诺事项进行形式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发放许可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及时将审批信息通过“审管互动平台”推送至监管部门,各监管部门及时响应,第一时间介入实行事中事后监管,监管中如果发现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生产经营的有关事实,市审批局依法做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与各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联合惩戒”。

 

转载自: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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