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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信用哈尔滨”好形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0-06-01

日前,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局)印发实施《2020年哈尔滨市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推进落实方案》,进一步加强哈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哈尔滨”好形象,为建设“东北领先、全国前列,有创新、有特色”的营商环境和哈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贡献。

《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进一步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地区、各部门的作用,加强联动,信息共享,齐抓共建、形成合力,持续完善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初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有效发挥信用建设对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作用。

《方案》提出4方面重点工作:

在信用法规制度方面,建立保障机制,制定出台《哈尔滨市社会信用条例》,编制《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推动重点领域及各区、县(市)制定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公示、应用,信用承诺、修复,“红黑名单”认定及联合奖惩等方面规章制度。

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方面,提升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健全信息实时或定期报送机制,将信息报送纳入全市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实现归集共享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区块链+征信”,加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网公示,推动政府序列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初步形成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重点人群的四类“信用画像”。完善联合奖惩系统功能,实现与国家平台对接,开展“信用哈尔滨”手机APP移动便民服务。

在实施信用监管方面,发挥信用承诺制在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按照“政府定标准、主体做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约束”原则,建立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梳理适用信用承诺的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信用承诺制清单管理。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将“双随机、一公开”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和频次与其信用等级挂钩,推动重点领域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积极运用国家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等。指导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红黑名单”认定发布,牵头签署本行业、本地区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细化奖惩措施,依法依规建立“一部门发起,多部门响应”的联合奖惩机制。

在培训宣传方面,加强公务员、重点人群及企业等各类诚信培训教育,在政务服务大厅等适当设置信用查询服务点,普及信用知识,促进信用服务便利化。开展诚信建设制度化,“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及进乡镇“五进”等主题实践活动。借助各种媒体平台发掘宣传“诚信之星”等诚信典型,依法曝光失信行为。

 

转载自: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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