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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市樊城区:深化“放管服”,信用建设在路上
2020-04-26

2020年,湖北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总体目标,立足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新要求,立足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大背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1、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

将此项工作上升到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高度,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推广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重点是建立好“一单、两库”、培训好业务操作人员、筹备并履行好樊城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启动好2020年“双随机”联查工作、常态化督办好系统内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抓好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

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信用部门牵头负责、各业务部门协同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压实工作措施,综合施策提升年报效能。加强对年报公示工作的事中督导检查,“抓两头、促中间”,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力争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年报公示工作。

3、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协同监管

树立“公示即监管”“共享即监管”的理念,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优化公示系统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通过“建平台、集信息、广运用、强意识”,建立完善部门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共用、共治”新机制。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做好年度查无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 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及时把无证照等信息抄告相关部门。

4、严格信用约束惩戒

深化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用管理制度的应用,用好失信联合惩戒这把“利剑”,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对失信主体坚决依法依规惩治。

5、积极开展信用修复

进一步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充分彰显市场监管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为和积极贡献。

一方面改善对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的管理。将经营异常名录中未年报补报移出权限从区局下放到各监管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就近到辖区市场监管所办理移出手续,极大地方便企业。落实“减证便民”,企业、个体工商户只要在国家公示系统上补报了年报,通过打电话或者就近到辖区市场监管所说明情况,就帮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另一方面加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健全完善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六个一批”(即激活唤醒一批、报告请示一批、清理退出一批、限期吊销一批、简化移出一批、信用修复一批)的要求逐户进行筛查,确保责任到人、全程留痕,防范执法风险。同时分类施策,根据企业整改情况,对即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主动采取帮扶措施,减少不良信用总体存量,把“黑名单”企业压减到企业总数的1%以内,助力我区信用环境建设和评价。

6、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调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及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防范金融风险责任分工的通知》(鄂市监函〔2019〕328号)及襄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襄阳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襄处非发〔2019〕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区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责任,成立区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并明确区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责任分工。

 

转载自: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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