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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局要闻 山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列入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改革的重点内容
2020-04-08

为着力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治理效能,为“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提供有效制度保障,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出台《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和《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等12个配套方案,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重点改革举措持续深入推进。

《方案》规定,一是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将更多领域、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必要的打扰。二是将信用分级分类结果运用到监管中,确保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除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特殊领域外,对诚信守法类企业实行“非请勿扰”诚信管理制度;对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两类企业,每年除进行一次随机性联合检查外,不得再安排其他检查;对严重失信企业要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依规处罚管控。三是全面实施“互联网+监管”。抓住市县政府“互联网+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有利条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执法联动响应和协同合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优化、对市场干扰最小化。四是着力推行阳光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中国(山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公示,着力推行阳光监管。

《方案》还提出,深化细化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量身定制监管制度,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给予企业1-3年包容期。推行柔性监管方式,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在包容期内,以行政指导和服务为重点,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允许企业试错,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指导企业自觉改正,一般不予行政处罚。建立轻微或一般违法失信积累关注机制和集体会商制度,及时制定个性化监管方案,为其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划定监管红线,对P2P网贷、私募股权融资等领域,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伪新兴项目,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据了解,自去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省政府“一次办好”改革、省直机关绩效考核和省政府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基础上,今年又先后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写入了省委依法治国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重点,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持续关注,考核指挥棒作用显现,将保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山东保持高位运行。

 

转载自: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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