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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宁夏将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2020-04-07

3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涉企经营学科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自2020年3月起,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石嘴山市所辖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为2020年下半年在全区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和经验做法。

《方案》明确,建立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要求,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方案》要求,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对29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9项、审批改为备案6项、实行告知承诺51项、优化审批服务232项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其中,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审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汽车租赁经营许可;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许可9项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对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诊所设置审批;诊所执业登记;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6项审批改为备案。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要求按照“多证合一”的要求和流程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确需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要简化备案要素,强化信息共享,方便企业办事,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企业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领证后即可开展经营。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要针对企业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下放审批权限,最大程度实现企业就近办事,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坚决取消“奇葩证明”。

《方案》提出,推进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信息化,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有关部门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要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网通办”,全力推行“好差评”制度,由企业评判审批服务绩效。同时,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高风险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对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撤销、吊销有关证照,实施市场禁入措施。

 

转载自: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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