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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涉企101个经营许可事项试点改革“证照分离”
2020-02-26

记者21日从海口市委宣传部获悉,海口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海口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并梳理出《海口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对涉及全市21个部门的10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改革。

这次“证照分离”改革涉企全市经营许可事项101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3项、审批改为备案4项、实行告知承诺54项、优化审批服务40项。直接取消审批的项目,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经营,但市场监管部门会及时将相关企业设立、变更登记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将其及时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审批改为备案的项目原则上是按照“多证合一”的方式实行“一站式”审批,对确需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要简化备案要素,实现当场办结,并同时纳入监管范围;积极探索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更多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是这次海口市改革的重点和亮点,主要是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作出承诺,有关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的实施告知承诺即入制,有关部门依法准确完整列出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主管部门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企业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企业达到条件后方可经营。主管部门要将企业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监管。对事中事后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活动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仍达不到条件的,则依法撤销许可审批。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许可事项,则进一步采取优化审批服务的方式进行。

这次改革自《海口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印发之日,即2020年2月6日起实施。为保障这一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到位,海口市将通过制定相关政府规章,规范探索承诺准入制;加强信息化归集共享;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证照分离”改革督查等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稳妥推进。

 

转载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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