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商务流通领域诚信体系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全市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领域内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完善信用承诺公示制度、加强重点消费及外经贸诚信营商环境建设、强化奖惩机制等方面工作目标。
二是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为抓手,推进信用信息归集。梳理市商务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确定行政处罚、备案等类别共计66项目录事项内容。2019年共完成行政执法498次,已全部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三是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持续推进联合奖惩工作。推动“国际自主品牌”信用增值,自2017年开展“天津市重点培育的国际自主品牌”评选认定工作,共有53家企业的62个品牌入选,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和有关外贸支持政策。
四是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及宣传引导活动。组织市百货、餐饮、连锁、洗染、黄金珠宝、汽车流通等行业协会开展“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活动,在500多家申报企业中筛选出240家作为首批“诚信经营承诺示范店”并颁发了标牌,在北方网—津云专栏进行了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