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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加强信用监管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020-01-16

2019年,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加强信用监管,充分发挥信用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作用,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推进企业年报

确保云南省企业年报公示率、准确率全面提升。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2019年,云南省企业年报率94.80%,位列全国第八位;个体工商户年报率89.60%;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4.39%。

圆满完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年初下达的企业年报率任务。

开展“双随机”不定向抽查

全省共抽取108182户市场主体作为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其中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36632户,个体工商户71550户,公示率100%。

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检查发现无证经营1355户,引导办理证照1632户,依法查处108户,受理群众举报122件,累计开展宣传活动267次,发放宣传资料27602份,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行动161次。

建立完善信用约束机制

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推送至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使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与省高院签订企业送达信息共享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与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进一步规范吊销未注销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措施;

与省发改委签订信用信息合作备忘录,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互联互通;

实现“互联网+监管”数据共享。

通过一体化业务系统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任职38513人次。

实施信用修复

对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内,已主动履行相关义务的失信企业实施信用修复,共有175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申请修复了失信记录。

同时,为方便企业,简化流程,解决企业“办事难、跑几次”的问题,云南省市场监管局除省局登记的企业外,授权州县两级市场监管局负责本辖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记录的修复受理、核查工作。

受理的审批和证明材料通过网上报送,实现“审批不见面”,让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转载自: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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