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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证照分离”改革迈入全覆盖实施阶
2020-01-14

1月10日上午,宁波市召开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会。

2019年12月2日、12日,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证照分离”改革进行专题动员部署。会后,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市政务办等牵头部门,并联合市级40个涉企行政许可部门,梳理完成了518项改革事项清单,并起草了《宁波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单工作实施方案》。改革的目的是尽可能把各种许可证通过“多证合一”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让更多商事主体持照即可经营。

在这项改革中,国务院明确了523项许可事项,省明确了518项许可事项,删除了长江河道采砂许可、煤矿安全生产许可等5个不涉及的事项。通过这项改革,实施“四个一批”,即取消审批一批、改备案一批、告知承诺一批、优化服务一批,进一步理顺“证”“照”关系,准确定位营业执照的地位、属性和作用,着力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另一方面,此举也是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推进的有力抓手。

目前,宁波市518个许可事项中,直接取消审批7项、审批改备案3项、实行告知承诺39项、优化审批服务294项,“四个一批”事项共计343项。“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将大大降低企业开办的难度,大幅缩短企业开办的时间,大力提升企业的便利度和运营效率,从而进一步加快宁波市“最多跑一次”改革步伐,服务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明确“法不禁止皆可为”,将法治理念始终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最大程度地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转载自:宁波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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