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12月24日消息船舶证书从6本合并为1本、审批时长从44天压缩到5天……记者从24日举行的厦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福建海事局的批复支持下,厦门海事局在全国首次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

据厦门海事局局长陈传全介绍,此次改革是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福建海事局的批复支持下进行的,主要包含船舶证书“多合一”与船舶证书申办流程“多合一”两大内容,将有效解决船舶证书办理周期长、证书有效期限并不一致、船方跑办次数多成本高等问题。

一方面,符合试点条件的船舶原持有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标识码证书》、《船舶电台执照》等六本法定证书,将由一纸化的《国内航行船舶证》替代,仅需持“一证”即可接受海事管理机构日常监管。

另一方面,厦门海事局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信息化建设,为相对人提供“一纸申请、一次性申办、一次性发证”的“快办快结”服务。改革后,原六本法定证书累计44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长将减少至5个工作日,压缩工作时限89%;原来申办六本证书需要提交近30项材料,现在最多可减少26项材料,而申请人也可从原来至少跑四趟海事政务中心到享受“最多跑一趟”服务。

据悉,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可至少为拟在厦门辖区试点的300余艘港内作业船舶累计节省运营成本逾千万元,平均单船节省运营成本近五万元,若《国内航行船舶证》在全国推广实施,预计将为相关航运企业节约数十亿营运成本。

厦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宗泽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次改革,通过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显著节约了海上生产经营成本,有效提高了行政效率和厦门港公共服务软实力,有力地推动了厦门港管理水平转型升级,对优化厦门营商环境,激发航运经济新活力注入了“海事动能”。

 

转载自: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