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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证照分离”改革成效明显
2019-11-06

“证照分离”主要聚焦企业办证环节,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近日,记者从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改革以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部门,制定《大连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事权下放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照106项具体改革事项,全面梳理涉改事项,编制《大连市“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分级实施清单》,涉及大连市18个部门共68项审批权限,全部出台改革措施,逐一研究,分表上墙,挂图作战,稳步推进,在大连市范围内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完善制度保障 稳步扎实推进

先后召开改革工作调度会议、成立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推行改革月报告工作制度。按照“直接取消审批一批、审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一批、优化准入服务一批”的“四个一批”推进改革,大幅压缩办事时间。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许可实现立等可取,部分优化准入服务办理时限已经压缩为法定时限的40%,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抓好先行先试 打造“大连品牌”

将改革重点从“照后减证”深化到“构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模式”上。辽宁自贸区大连片区(保税区)在东北首家推出“证照同步”改革措施,即“主体资格”登记和“经营资格”审批同步启动,“经营资格”的审批申请可以在“主体资格”登记的同时一并提交,相应业务审批部门同步启动审批程序。

蹄疾步稳 改革红利凸显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对食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药品进口备案、进口药材登记备案全部实行全程电子化审批,审批时限压缩至40%,做到在该局许可过的信息可共享的不重复提交。对自贸区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审批程序上予以简化,即:企业在网上提交材料后,可不到窗口提交纸质版材料,待现场验收时一并查验带回存档,许可证以快递方式邮寄送达,实现自贸区内企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零跑腿”。

大连市安监局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大幅压缩,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6项许可事项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40%。

截至9月末,按照改革后的审批方式核发许可证56801件,其中告知承诺办理11621件,优化准入服务办理45180件,

据了解,下一步,大连市将按照统一部署,对涉及市场准入的523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在辽宁自贸区大连片区进行改革试点,实现全覆盖,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更大便利,助力大连“两先区”建设。

 

转载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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