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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委编办创新“告知+承诺+公开”机制实现事业单位登记“一次办好”
2019-09-25

为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委编办围绕“事项简、流程优、材料减、时间压、次数少、平台建”的要求,立足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实际,创新实施“告知+承诺+公开”等机制,采取“线下跑一次、线上一网办”模式,力促事业单位登记全事项、全流程“一次办好”,实现材料精简率达37.5%,变“跑多处跑多次”为“只跑1处跑1次”。

一是“整合事项”简流程。优化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全事项服务指南,全面整合受理、审查、核准环节,编制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3张流程图,方便事业单位“一看就懂”“一报即准”。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只要线上提交相关电子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携带纸质材料,进行现场登记办理即可。推行辅助性“容缺受理”“容缺办理”,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如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商定时限补正的前提下,先行予以受理,有效避免往返退件。

二是“告知承诺”减材料。坚持“材料能减则减”“一处跑、跑一次”原则,根据“无证明区”创建工作要求,取消办理过程中所有证明材料,采取“告知+承诺+公开”办法,对于原需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住所、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确认等证明材料,调整实行申办单位告知承诺制,事业单位不再需要跑相关单位出证明,只需经申请人书面承诺对申办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可先行网上办结。加强事后监管,承诺内容及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申请人一旦违背承诺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通过材料部门间共享、机构编制部门自行获取等方式,实现材料精简率达37.5%。

三是“限时办结”压时间。建立健全窗口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审批服务制度,推行业务办理“AB岗”“在线指导”“远程操作”,坚持即时应答的“坐诊”模式,第一时间答疑解惑、提供业务指导,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严格落实办理时限承诺制,实施事业单位机构审批和法人登记联审联办机制,对事业单位申请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等事项,网上登记复核,以及业务咨询、信息查询、证章收缴等事项,原则上实行即时办结,让事业单位登记感受到便捷高效的服务。

 

转载自:中国机构编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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