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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019-09-16

双随机

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一公开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四川省将通过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双随机、一公开”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监管方式。按照《意见》,到今年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意见》同时明确了5大重点任务,包括建设统一的监管工作平台、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完善随机抽查“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细化完善抽查工作规范、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有关部委下发的抽查事项清单,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本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通过省级平台和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

《意见》要求,各地在制定计划中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意见》要求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明确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转载自: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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