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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信·管信·用信
2019-07-04

信用是市场主体安身立命之本。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的部署要求,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机制,依法依规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用好失信联合惩戒“利剑”,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失信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稳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西藏经济高质量发展。

将失信被执行人作为联合惩戒重点对象,全区法院累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221条;

加大对失信当事人采取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力度,依法拦截失信被执行人479人次;

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9家市场主体进行公示,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

组织保障:建立完善信用监管体制

2013年,西藏建立了由自治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发改委、人行拉萨中心支行牵头,自治区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加的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015年将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确保工作的组织和制度保障。各市地相继成立市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为推进市地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了工作平台。

西藏以制度建设为先导,先后出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在制度建设方面发力加码。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市场准入信用承诺,在办理业务时将企业信用承诺作为必要依据进行审核。

司法、文化、旅游等部门不断健全行业领域红黑名单管理与应用制度,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红黑名单认定、奖惩、修复和退出机制,为规范有序开展信用建设提供有力抓手。通过推进全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量代码转换工作,全区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存量代码换码率均达到100%。畅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渠道,使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在项目招标中给予取消资格。通过理顺信用修复流程,明确修复流程和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范围,为市场主体提出异议、更新信用记录提供高效服务,从制度层面保证建信、管信、用信全流程的闭环规范管理。

打造平台:为信用发挥作用打牢数据基础

西藏建成“一平台一网站”为开展信用监管打牢数据基础。2016年1月上线运行的“信用中国(西藏)”官网累计访问量28.3万人次;2016年12月,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一期)正式上线运行;2018年4月拉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拉萨”网站正式上线。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西藏)”网站共归集100余万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并实现与国家平台实时交互共享。

为进一步强化数据共享,打破“数据孤岛”,“信用中国(西藏)”查询窗口接入“西藏政务服务网”,嵌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方便一站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切实优化了平台服务功能。部分行业初步建立信用平台,自治区水利厅推出“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督促企业积极参与信用档案建立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已收录1.8万条信用记录。

同时,西藏积极开展信用宣传,通过加强诚信文化教育工作,开展征信和社会诚信文化知识竞赛,加强对重点失信人群的宣传曝光力度,组织基层群众观看主题微电影等形式,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诚实守信氛围。

落实奖惩: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西藏将失信被执行人作为联合惩戒重点对象,协调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推送拉萨市两级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开展包括限制申请银行贷款等措施在内的联合惩戒,坚决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区法院累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221条,冻结银行存款6000余万元,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限制高消费3980人。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加大对失信当事人采取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力度,依法拦截失信被执行人479人次。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布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97件,涉及非法发票16583份,金额89.31亿元,涉及税款13.65亿元,追缴违法所得3213万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区人社厅推送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9家市场主体进行公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

针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的个人和企业,丰富和完善相关激励措施。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先后与建行西藏分行、农行西藏分行、邮储银行西藏分行等6家商业银行推出“税易贷”“税穗通”“税贷通”“税融贷”“税易融”“税源贷”等金融服务产品,充分发挥纳税人信用等级结果的示范作用,开启银税合作新模式,切实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累计发放贷款199笔,贷款金额15.92亿元,带动就业1000多人。

为用好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相关部门对西藏463家道路运输、盐业、旅行社、煤炭、能源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信用监管,特别是对评价结果为“中”级别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增加检查频次,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差”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警示性约谈,及早排查、发现和消除隐患,切实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

行业共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西藏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诚信建设工作,强化重点领域诚信建设、逐步推进城市信用建设、持续完善农村信用建设,形成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市地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势态。

发改部门对全区2家涉金融失信关联黑名单企业和92家工商异常经营名录企业开展核查整改,完成涉金融严重失信专项整治工作。人行拉萨中心支行下发多批次“征信风险提示函”,公示失信企业黑名单,督导接入机构应用信用信息,限制失信企业融资,推动建立失信企业联合惩戒长效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相关文件,加强信用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督促失信主体整改自律、规范经营。旅游部门不断提升西藏旅游接待服务水平和质量,共开展旅游市场诚信检查1185次,作出行政处罚13起,处罚金额共计6.55万元。住建部门大力推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开展诚信专项检查235次,检查施工项目1712项,发出整改通知书329份,责令停工项目81个,发出执法建议书9份,网上冻结企业资质信息113家,挂牌督办项目15个,共处罚金586.4万元。

各市地发展改革委不断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方面信用建设。拉萨市印发《拉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根据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商务、食品工业、税收等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分级评价和联合奖惩。

人行拉萨中心支行以县域信用体系建设为切入点,确定山南市琼结县为第一批信用建设创新示范试点县,建立了琼结县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形成了具有西藏特色的农牧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完成对琼结县三乡一镇所有农户信用信息的录入工作,为4483户建立了规范的农户电子档案,已评定的信用乡镇、村及农户覆盖率达100%。

值得一提的是,人行拉萨中心支行以琼结县为示范,2017年6月开始在墨竹工卡县等24个县区开展第二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县创建工作,共评选出拉萨市当雄县等7个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县,持续抓好县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农牧区信用水平,切实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改善农牧区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转载自: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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