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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有关管理措施的通知
2018-12-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京政办发〔2018〕43号)等文件要求,市统计局优化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审批事项准入服务,采取开通网上业务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等5项改革举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加大公示力度


1. 推广网上业务办理。按照国务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便利企业群众办事的要求,调整修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系统设置,增加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服务,将许可审批工作由仅政务大厅现场受理升级为网上和现场均可办理。


2. 压缩审批时限。将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调查项目审批的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减少到12个工作日,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以上。


3. 精简审批材料。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等材料,在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的准入条件上,严格执行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的有关要求,取消国家认可的外语类水平考试人员证书和用以证明申请机构有从事涉外调查管理能力的人员证书准入条件。


4. 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在政务服务办“政务服务目录系统”调整修改目前的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等内容,并在政务服务网站和北京统计官网予以公示,公开办理进度。


二、 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 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效能,与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建立统计执法协作机制,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查处有关统计违法行为。同时,落实本市“双公示”工作要求,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和处罚结果的公示与曝光力度。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或者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转办的统计违法案件,依法依规按流程进行核查。


北京市统计局


2018年12月6日

转载自: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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