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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2018-09-27

我区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涉及100项行政审批事项


从26日召开的自治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上获悉:10月起,我区涉及10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证照分离”改革在全疆5个开发区试点,11月10日起在全疆各地推开。


试行改革的5个开发区分别是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喀什经济开发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和库尔勒经济开发区。


9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区“证照分离”改革将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等5种方式进行,后续会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要求,逐步把所有行政许可归类管理,按照“直接取消、改为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4种方式进行改革。


据介绍,“证照分离”的基本含义是逐步取消、减少、规范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的行政许可事项,持续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高建东介绍,本次“证照分离”改革共涉及100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审批7项、改为备案4项、改为告知承诺制24项、提高透明度的有34项、加强准入监管的有31项。“宽进严管”是“放管服”改革的基本要求,逐步改革后,将通过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双随机、双公示、双评估等机制,加强部门联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进行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落实联合惩戒,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据悉,此次试行的改革方案是复制推广上海市改革试点的成熟做法。

       转载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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