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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
2018-09-05

记者日前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按照《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企业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业务后,即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无需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多证合一”改革工作要求,省住建厅要求,各公积金中心应立即取消针对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企业开户信息通过省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协同监管系统采集,信息采集不全的,待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时一并采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的通知》同时废止。(作者:吴利红)


转载自: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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